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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文章作者:农场党办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5日 来源:本站 浏览 1611 次
各分场党委、场直党支部: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于9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胜利召开。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这个《决定》体现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适应党的建设的需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深入贯彻全会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是当前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四中全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学习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的动力转化为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企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根据农场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场实际,现将认真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宝贵经验总结,是新的历史时期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行动指南,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这次全会精神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对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对于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要重点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决定》,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决定》深入分析了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科学总结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进行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工作创新的丰富成果,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决定》着眼于推动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的贯彻落实,重点研究当前党的建设中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紧迫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要深刻理解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是党极为宝贵的财富,必须作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重要指导原则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深刻理解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全面把握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个重大命题和重大任务;深刻理解做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在应对挑战中创造新的发展机遇、取得新的发展成就的信心决心;深刻理解做好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面临的形势任务,更加坚定自觉地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明确全会对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和各级党组织肩负的重大责任,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各项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狠抓党的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主业干胶生产、两房建设、维护稳定、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使学习过程,成为推进企业党的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的过程。要以落实勐腊农场党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整改方案和长效机制为切入点,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情况研究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全场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对《决定》的学习贯彻工作,党员干部要把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要积极配合党组织抓好学习,把《决定》精神贯彻到广大职工群众中;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学习的指导及督促检查,充分运用我场网站、简报等形式,进行及时宣传,在全场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新高潮。全场上下要以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继续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促进主业干胶生产;加大廉租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社会保障、环境建设等工作的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迎接建场50周年。  

                     中共国营勐腊农场委员会 

                                        200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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